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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的定義

愛是恆久忍耐,又有恩慈;愛是不嫉妒;愛是不自誇,不張狂,不作不合宜的事,不求自己的益處,不輕易發怒,不計算人的惡,不因不義而歡樂,卻與真理同歡樂;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。(哥林多前書十三4-7) 註:得著更大的恩賜極超越的路乃是愛。生命是神的元素,愛是神這生命的彰顯。因此,神就是愛。(約壹四16。)那是生命的神,乃是在愛裡得著彰顯。4~7節所列,愛的十五項美德,都是神生命的神聖美德。 信息選讀: 在十三章四至七節,保羅給我們愛的定義。這定義包含愛的十五項美德:恆久忍耐、有恩慈、不嫉妒、不自誇、不張狂、不作不合宜的事、不求自己的益處、不輕易發怒、不計算人的惡、不因不義而歡樂、與真理同歡樂、凡事包容、凡事相信、凡事盼望、凡事忍耐。 我們看看這幾節所列愛的十五項美德,就會發現愛不是別的,愛乃是神自己。除了神自己以外,誰能有這一切美德?我們無法凡事忍耐,凡事相信。我們也無法真正有恆久忍耐。惟有神有這一切美德。因此,這裡所描寫的愛乃是神自己。((取材自臺灣福音書房《 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 》 ) 愛是不嫉妒,不輕易發怒,不計算人的惡,凡事包容,凡事忍耐,永不敗落,也是最大的。嫉妒是在我們的天性裏就有的。一個家中有了新生的孩子,另外的孩子可能會嫉妒。在召會生活中也會有嫉妒。一位姊妹禱告或申言時得著很多的『阿們』,另一位姊妹可能會嫉妒。有些弟兄看到另一位弟兄被設立為長老,可能會嫉妒。但愛是不嫉妒的。 此外,愛也是不輕易發怒。因著缺少愛,人很容易發怒。我們若充滿了神聖的愛,無論我們多麼受到斥責,我們也不會發怒。愛是不計算人的惡。我們必須承認,我們常計算別人的惡。有些妻子有一本記錄,一本賬簿,記下她們丈夫的失敗和缺點。這個記錄不一定是寫下來的,卻是在她們的頭腦裏。她們一直在計算她們丈夫的惡。 愛是凡事包容,意即遮蓋一切,不僅遮蓋好事,也遮蓋壞事。愛也是凡事忍耐,永不敗落。林前十三章總結的說,『如今常存的,有信、望、愛這三樣,其中最大的是愛。』 愛是有效能的。我們應當愛每一個人,甚至愛我們的仇敵。我們必須藉著一無分別的愛惡人也愛好人而得以完全,像我們的父是完全的一樣。(太五48。)我們必須像我們的父一樣完全,因為我們是祂的眾子,是祂的種類。這是非常重要的。我們必須愛任何一種人。主耶穌說,祂來是作醫生,不是為著強健的人,乃是為著有病的人。主說,『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,有病的人